苗木采购合同?
1. 合同名称和编号:明确合同的名称以及编号,方便双方查阅和记录。
2. 合同双方信息:包括采购方和供应方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号等。
3. 合同标的:明确合同标的为苗木产品,包括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产地、质量等内容。
4. 交货方式和时间:明确苗木产品的交货方式和时间,包括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期限等。
5.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苗木产品的价格、货币单位、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
6. 质量标准和检验:明确苗木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等内容。
7.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等内容。
8. 争议解决:约定苗木采购合同中因违约引起的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诉讼、仲裁等。
9. 法律适用:明确苗木采购合同的适用法律和法规。
10. 合同生效和终止:约定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
11. 附件和补充条款:若合同中涉及到相关附件和补充条款等内容,也应一并纳入合同之中。
以上是苗木采购合同常见的内容,具体的合同内容应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和双方协商确定。为了避免产生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有保障。
招标采购原则?
招标采购实行: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原则:
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 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内容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等。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机会均等,即潜在投标人具有均等的投标竞争机会;另一方面,各方权利义务平等,即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之间权利义务均 衡并合理承担民事责任。
公正原则:
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 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为此,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中标、签订合同等作了相关规定,以保证招标投标的程序、方法、标准、权益及其实体结果的公正。例如,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确定并公开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评 审投标文件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明确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等。
诚实信用原则:
即要求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应当以守 法、诚实、守信、善意的意识和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弄虚作 假,不得串标、围标和恶意竞争,不能言而无信甚至背信弃义,在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同 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依法维护双方利益以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采购节约原则?
采购节约的原则包括
1、节约采购成本。从物资设备采购的角度节约公司的成本,变相减轻了公司的支付压力,提升了公司的效益,这也是核心原则;
降低采购成本
2、保证公司需求。要保质、保量、及时地将公司所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至指定位置,以满足公司正常运行,保节点、保进度,同时保证公司正常运行,也就提高了公司的运转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以及各种能源和费用的支出,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效益;
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到位
3、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无论是招投标还是比价都要阳光操作,不可透露标的价、预期价,更不能与供应商有灰色往来(吃拿卡要),同样供应商也不能是采购人员的亲属。
采购的原则?
采购的五大原则:比选采购方式的主要流程: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购文件。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应答文件。
3、采购人对供应商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4、采购人保留与中选候选供应商进一步谈判的权利。
5、采购人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并向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6、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oem采购原则?
OEM采购需要注意:
1。外协厂严格按照需方提供的规格书生产,所用材料品牌,规格等要得到认可。
2。生产进度一定要跟踪到位,电话联系也不是完全够用,有时还是要到对方现场跟踪3。相关手续,文件要提前办理,因为有些外协厂可能是款到发货,款到生产等,你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不要因为自己内部流程问题导致交期延误~
采购大量苗木,江苏地区哪有大型苗木市场?
江苏常州夏溪花木市场、江苏沭阳国际花木城,这两个在当地比较大。
采购原则的启示?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购文件。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应答文件。
3、采购人对供应商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4、采购人保留与中选候选供应商进一步谈判的权利。
5、采购人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并向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6、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六优先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
泛指有关政府采购立法、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信息都应公诸于众,既包括实体规范,也包括程序规范;既体现为投标人、供应商和有关公众的知情权,又体现为立法机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既适用于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活动,也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应当符合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最新性、易得性和易解性标准,并规定违反公开原则的法律责任。为使信息公开制度贯彻到底,确保信息公开制度的可操作性,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应当符合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最新性、易得性和易解性标准,并规定违反公开原则的法律责任。
二是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应当大致对等,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负有义务;也不能一方享有权利过多,而另一方负担义务过重。公平原则既适用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也适用于采购人与其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为充分体现公平原则,《政府采购法》规定对采购人与供应商利益的均衡保护,不应厚此薄彼。
三是公正原则。
主要是指采购人、采购机构及其代理人相对于作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多个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对于作为被监督人的多个当事人而言,应站在中庸、公允、超然的立场上,对于每位相对人都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而不得厚此薄彼,因其身份不同而施行差别对待。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主要限于本市、本县、本区、本省、甚至本行业、本系统之内。这样一来,不仅遏制了本地与外地企业之间、本行业内外企业之间的竞争,也限制了本地企业之间、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政府采购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打破地区和部门封锁。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向外国开放之前,应当首先向全国开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学会依法与来自其他地区、行业、系统的陌生企业打交道,不得为了增进自己偏爱的本地、本行业供应商的利益,而去剥夺、限制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既不能在投资者所有制性质上有所偏袒,也不能在贫富企业间、大小企业间、内资与外资企业间、本地与外地企业间有所歧视。
公正原则有别于公平原则之处在于,公平原则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原则调整一方当事人与其余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强调一方当事人与其余多方当事人之间保持等边距离。
为落实公正原则,建议政府采购的招标评审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组成,且每个政府采购项目更换成员一次,以杜绝腐败。招标评审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和多数票决定制。此外,立法应禁止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决标前后进行私人谈判。如果其他投标企业证实,采购方曾经与中标企业进行过私下磋商,那么采购方与中标企业之间的合同应当视为无效。
四是利益兼顾原则。
招标集中采购制度既要增进采购人的合法利益,也要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节约采购资金,固然应当是招标集中采购制度的目标之一。但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就可以被漠视。实际上,只有能够使采购人与供应商双赢的招标集中采购制度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制度。
当前,由于立法和执法条件的局限,不少供应商抱怨某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人还不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规则,政府采购程序的透明度还不高,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阴魂还不时作崇,一些政府采购人在供应商交货或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后迟迟不予足额付款,甚至导致供应商的资金周转困难。
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采购制度中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理应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各类政府采购形式之中。不仅在公开招标采购中要强调对供应商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活动中也要强调这一点。不仅政府采购人要尊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也要尊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五是效益为主,兼顾社会政策原则。
以确保政府采购过程自身的微观效益与政府采购效果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和纳税人的资金、用好纳税人的钱、减轻纳税人负担、增进纳税人的福利、让纳税人和消费者享受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根据效益原则,采购人决定中标人的标准应当是价格最低标或经济最优标,如最佳的价格性能比。同时还兼顾社会政策。政府采购过程应当充分体现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精神。
六是经济社会大局发展意识。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树立统筹兼顾、服务全局的发展意识,正确把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完善的发展方向,充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科学管理、市场运作的发展要求。
总之,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与供应商利益兼顾、效益与社会政策目标兼顾等原则是我国政府采购立法趋于成熟的标志,是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具有生机活力与创新机制的特征,也是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迈向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关键所在。
五不采购原则?
采购的五大原则:比选采购方式的主要流程: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购文件。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应答文件。
3、采购人对供应商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4、采购人保留与中选候选供应商进一步谈判的权利。
5、采购人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并向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6、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的原则?
采购的基本原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采购成本。从物资设备采购的角度节约公司的成本,变相减轻了公司的支付压力,提升了公司的效益,这也是核心原则;
降低采购成本
2、保证公司需求。要保质、保量、及时地将公司所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至指定位置,以满足公司正常运行,保节点、保进度,同时保证公司正常运行,也就提高了公司的运转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以及各种能源和费用的支出,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效益;
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到位
3、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无论是招投标还是比价都要阳光操作,不可透露标的价、预期价,更不能与供应商有灰色往来(吃拿卡要),同样供应商也不能是采购人员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