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备注的发票种类?
1、建筑服务发票
根据规定,自行开具或者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时候,建筑服务都需要在发票备注栏写清楚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的名称,还要写上项目的名称。
2、一般纳税人的货物运输服务发票。
无论普票还是专票,这种情况的货物运输发票都要写清楚起点、终点、车的类型、车牌号,还有晕的货的内容。若是内容真的很多,需要附上清单。
3、售卖不动产
这种情况无论是自己开还是去税务机关代开,都要在货物及服务名称的栏目写上那件不动产的名称以及产权证书的号码(没有产权证书的,就可以不写),而在单位那一栏写好面积,备注栏则要写清楚不动产的地址。
4、不动产的出租
无论自己开还是找税务机关代开,都要写明不动产的地址。
5、差额征税的发票
开票的时候需要通过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输入含税销售额,系统会计算好,并自动在备注栏加上“差额征税”的字样。
6、保险机构帮忙交车船税,而代收车船税的时候开的发票。
这种情况要在备注栏写好车船税税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的单号、税款所属期、金额、滞纳金、合计等等。
保险发票需要备注工名称吗吗?
保险发票需要备注公司名称,起码证明是哪个保险公司的
电子发票备注哪里需要盖公章吗?
不需要的,一般是在网上开取,之后会收到电子发票,发票上面已经盖好了公章了,不需要再盖了
保洁费的发票需要填写备注信息吗?
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看个人习惯
补开发票需要备注什么?
补开发票,原则上没有什么问题。需要备注哪个月的发票。
发票可以备注吗?
发票上可以自己打备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只是提供一个注解说明的位置,但其所记载的内容在税法上并没有硬性规定,最终收款方式的变更也不会导致增值税发票的不可抵扣。
正常情况下,备注栏是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打印相关的内容,但是发票只要打印了,就不能再作修改了,如果对方要求必须打印备注栏,只好将已开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了。备注是辅助信息,不是很重要,做备忘。对外无效,对自己有效。整张增值税发票是有效的。
发票备注规定?
1、建筑服务发票
根据规定,自行开具或者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时候,建筑服务都需要在发票备注栏写清楚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的名称,还要写上项目的名称。
2、一般纳税人的货物运输服务发票。
无论普票还是专票,这种情况的货物运输发票都要写清楚起点、终点、车的类型、车牌号,还有晕的货的内容。若是内容真的很多,需要附上清单。
3、售卖不动产
这种情况无论是自己开还是去税务机关代开,都要在货物及服务名称的栏目写上那件不动产的名称以及产权证书的号码(没有产权证书的,就可以不写),而在单位那一栏写好面积,备注栏则要写清楚不动产的地址。
4、不动产的出租
无论自己开还是找税务机关代开,都要写明不动产的地址。
5、差额征税的发票
开票的时候需要通过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输入含税销售额,系统会计算好,并自动在备注栏加上“差额征税”的字样。
6、保险机构帮忙交车船税,而代收车船税的时候开的发票。
这种情况要在备注栏写好车船税税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的单号、税款所属期、金额、滞纳金、合计等等。
运费发票备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运输发票备注?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条外,其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条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运输费发票备注要求有哪些的全部解答,一定要注意在运输费发票上做好备注.
13的专用发票需要备注栏吗?
不需要备注。一般行业不用写 规定的特殊行业要写 ,比如建筑 运输业等
【10种常用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
1、提供建筑服务,发票须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发票须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3、销售不动产,发票须备注: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发票须备注: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预售卡业务,销售方为售卡方开具普票时须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差额征税,开票须备注:差额征税;
7、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发票须备注: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8、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须备注:“YD”;
9、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委托试点企业代开专票时须备注: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0、生产企业代办退税,发票须备注。代办退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