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而且国家也非常提倡这种做法。既环保又能美化环境。
草坪草包含很多系列品种:如早熟禾 四季青 冷季型 混播草坪等,而每一个草坪系列有包含上百种草坪品种,其中人们最为常见的属早熟禾草坪草,早熟禾草坪草是绿化行业使用量最大,种植面积最广的一个草坪品种,广布中国南北各省:江苏、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广东、海南、台湾、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山东、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欧洲、亚洲及北美均有分布。
北方冬天可以种南方草坪吗
北方冬天可以种南方草坪吗:
北方冬天可以种南方草坪。
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江苏北部、山东、安徽北部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2]。是中国四大地理区划之一,指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内蒙古高原以南、大兴安岭、青藏高原以东,东临渤海和黄海的广大地区,主要包括关中地区、关东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
北方地区主要是温带大陆性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低于0℃,夏季气温高于20℃,四季气温变化分明。最冷月出现在1月,最热月在7月。全年降水量少,而且季节分配不均,降水集中在夏季。
河北省草地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草地是国家可更新的永续利用的重要资源,是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为充分发挥草地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草地管理和建设。按照认真保护,加强管理,积极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对草地进行资源调查、全面勘测,制定总体规划。第三条 保护、建设草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保护、建设草地有贡献者给予奖励,违反本条例者予以惩处。第四条 省内一切草原、草山、成片草地、林间草场、宜草荒山和荒滩、人工草场、半人工草场,统称草地,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第二章 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五条 草地所有权:
未开发的草地,依照法律已划拨给国营农牧业企业、事业单位的草地以及其他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地,都属于全民所有;
农村社(乡)、队(村)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组织固定使用的草地,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第六条 草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和集体的安排,在未开发的草地上种草种树,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
全民所有的公用草场应统一规划,定边界、定数量、定放牧制度、定牧场建设办法,固定到自然村管理,承包到户经营,承包期可以二十年、三十年;
集体草场可以承包到户或组织合作经营,承包期可十五年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划出一部分作自留草场,长期不变;
承包草地要签订合同,实行收益分成或缴纳资源费制度。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草地可以转包,使用权转移时,新承包者要付给原承包者合理经济补偿。对违反合同进行掠夺经营而使草地地力降低或受破坏的,集体有权收回,并酌情追索经济补偿。第七条 草地使用权确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发给《草地使用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八条 国营牧场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国营牧场必须加强草地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可以实行专业承包,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第九条 使用权确定后,草地仍属全民或集体所有,不准买卖、租赁。
国家建设或集体兴办企事业需要占用草地,必须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临时占用草地,必须经县主管部门批准,并付给草地经营者合理的补偿费。使用结束时,占用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第十条 对草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的争议,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在草地纠纷解决前,必须严格维持现状,有关各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事端。第十一条 调解、裁决草地权属纠纷时,对于因界限不清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省内县与县之间以土地改革时定的界限为准;
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以合作化时定的界限为准;
三、全民、集体、个人之间以合法批准手续的界限为准;
四、经县以上人民政府裁决过的,以原裁决界限为准。第十二条 草地纠纷一经裁决,必须严格执行。如有不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当地法院起诉。逾期未提出申请复议或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拒不执行裁决的要追究责任。第三章 建设和管理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草地建设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制定种草种树区域规划。要坚持“草、灌、乔”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安排草林占地比例和种植形式。草地以牧为主,兼营林业;林地以林为主,兼营牧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中已发证的自留山及承包到户的草地,由林业和畜牧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地种草种树。经常进行遵守国家《森林法》的宣传教育,打草、放牧不准破坏林木。第十四条 加强草地基本建设。在搞好水土保持的同时,有计划地开发水利资源,不断扩大草地灌溉面积。建设投资以自力更生为主,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第十五条 草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在草地管理部门指导下,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人工种草,补播牧草,封山、封滩育草,轮种、轮封、轮牧等建设改良措施,逐步增加人工草场或半人工草场面积,提高覆被率和优良牧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