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颁发的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第一批违规违法用地整改任务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控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增量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的行为,严重破坏耕作层,直接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属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到上述行为的危害性和问题的严肃性,严把第一道关口,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禁止新增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面积,严防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迅速制止清理,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范围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的行为迅速制止清理,全面清查并统计造册,查清种植人具体情况、种植面积、种植时间及土地租用等情况,村党组织支书记负总责,明确包干责任人,抓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问题的清理和整改,与种植人立即终止土地租赁协议,并于5月30日前全部清除所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恢复农作物耕种。
三、严肃纪律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市政府已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的行为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各村(社区)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问题的清理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经村(社区)协调拒不整改的种植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移送处理,确保耕地保护政策的有效落实。镇农业农村工作局要负责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草坪、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种植的行为的调查和制止,自然资源分局要负责对未整改行为的查处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