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要公示几天?
说说我的理解:招标信息公示这个说法我暂时不明确指的是什么:是招标项目信息的公告?还是招标结果的公示?
如是信息公告:公开招标规定为5个工作日。如是结果公示,公开招标规定为3个工作日。如不是公开招标,不属于国家强制监督的范围,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开招标执行。
招标预公示多久开始招标?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该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的时间。但是依法进行的招标项目,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止,不能少于二十日。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
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以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为例,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以任务规模分为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以任务性质分为综合招标或专项招标。由招标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发招标通知书。绿化养管单位报名参加养护投标,按招标要求填写投标申报表,如实登记本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单位,并准备相应份额的招标文件,发给投标的养管单位,收取押金。扩展资料: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公示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委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有特殊要求,以及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过高的;
(五)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但全部使用个人或民间组织资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招标人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须向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共资源交管办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委批准(附邀请招标审批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但全部使用个人或民间组织资金的项目,招标人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
三、同意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由审批部门在申请报告书上直接签署意见,一般不再另外发文。
四、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含)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电子招标公示几天?
电子招标公示挂网至少要20天,因为要给予投标人足够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如需要他看现场的还要踏勘现场。少于20天的话有可能投标人办理这些事宜时比较紧张,容易造成投标文件出错,或是丢项。保险起见是至少20天。
招标意向公示流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招标公示时间规定?
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
招标公示规定几天?
分三种情况: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招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也就是说,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最短不得少于五日,但是我国招投标法律并未对招标公告的具体公示时间做出要求。
招标意向公示要求?
新的信息公开模版已全面上线,必须公开的重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公开
招标人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在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文件公开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产生后,招标人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时应当公示其投标文件,包含:1、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含业绩的项目名称、查询路径或网址;获得的奖项)。
三、评标过程公开
涉及评分的开标项目,例如:综合评估法,需在开标现场公开评标专家(不公开名单)的具体评审意见,包含:评分情况、扣分理由、否决投标理由、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定意见。
四、评标结果公开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且需明确公示截止日期(须为工作日),并将否决投标人意见、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分情况(包括各评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评分明细、技术标评分明细及总分明细)、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及异议截止期(须为工作日)一并公示。
五、中标结果公开
一个招标项目,原则上仅允许进行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未达到信息公开要求的需整改并重新计算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中标人确定的方法及理由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