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管理十大规定?

   发布日期:2023-10-12 18:53:49    
公园管理十大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公园管理十大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园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普、文化及健身等活动,有相应的设施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绿地和公共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专类公园。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公园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公园有关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公园管理工作。

各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园或者以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绿化工程成活率是怎么规定的?

公路工程绿化成活率标准应该是百分之百,因为公路工程绿化不仅是美化公路环境还是保护公路的一项重要的举措,所以在修建公路工程时,都必须有绿化,而且种植的花草树木都必须百分之百的成活,如出现死苗也要及时补种上,不然公路工程验收肯定过不了关。

单位大院内的树木归谁管理?

应该是城管和园林局部门管理的。

城管局和园林局绿化部门介绍:只要小区里种的树,不管是谁种的,种上之后都被作为公共绿化,个人无权砍伐。

     根椐有关规定,小区居民如果想对树木进行日常修剪,可以找物业帮忙,没有物业的小区,由城管局园林局绿化部门进行修剪。如果是砍伐,首先要证明这个树的所有权,接着向属地行政审批中心的城管园林窗口提交申请,城管园林部门随后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进行审批,办理砍伐手续,否则就是违规毁绿。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拨打城管园林局热线咨询有关事宜。

园林绿化树木的胸径验收允许有误差吗?如果允许是多少范围?有没有文件规章体现?谢谢?

园林绿化树木的胸径验收允许有误差。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规定:胸径(地径、头径)设计值<10 cm,允许偏差±0.5 cm;胸径(地径、头径)设计值10~20 cm,允许偏差±1 cm;胸径(地径、头径)设计值>20 cm,允许偏差±2 cm。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小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 有财产,绿化作物存活期后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养护和管理。全 体业主要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对践踏、破坏园林绿化和设施的行为,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有代表业主委员会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2.

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不得践踏、攀摘花草,不 得占用或任意迁移、更换、损毁花草树木。

3.

不得在树干上倚靠物品、晾晒衣物,不得利用树木搭盖、牵 挂或在树干上刻字、打钉、张贴广告等。

4.

不得向草地、绿地及园林景观内倾倒垃圾、污水、乱扔烟头、 纸屑,不得损坏、涂画园

 
 
免责声明: 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本站未注明稿件来源:我爱网的图/文等稿件,均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的立场和观点,仅供参考。他人从本网转载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更正或删除。

推荐知识
点击排行
本站暂时不做友情链接,请勿申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