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体育活动开展的整体性
体育与教育相结合。国外大部分自然保护地地广人稀, 国家公园面积广袤,多数公园建有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及其他游客进行自然知识、野外知识以及公园文化特色的教育,以增强青少年对环境与社会的责任感。体育运动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如徒步、攀登、野营等活动项目。“青少年护林员”项目就是国外国家公园开展的一种有代表性和特色的休闲体育项目,青少年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就可以参加为期数周的活动项目,在专业护林员(公园员工或者有经验的生物学家等)的带领下学习自然知识,参与徒步旅行、探险教育、野营与野餐等活动。优秀的参与者还会受到表彰和奖励。
体育与探险相结合。由于国家公园保护完善,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面积广袤的荒野地、绵长的海岸线、高耸陡峭的悬崖等,因此,寻求刺激和挑战的探险活动成为部分游客的目的之一。探险活动要求游客具备较高水平的体能并经过一定的身体训练,还要配备足够的户外体育工具。
体育与原生态体验相结合。与挑战自然需要较高的体能不同,体验原生态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体验与感受,以及与自然和当地社区融合的游览行为。游客可以白天游览无人知晓的荒野地带,晚上回到公园舒适的自然小木屋,体验别有风味的自然生活。
体育与公园内外相融合。由于国家公园对环境保护有着严格的要求,一些体育娱乐项目和服务设施无法(或受到一定限制)在公园内设置,如蹦极、狩猎等。公园管理局鼓励在公园附近社区开发私营的游客休闲娱乐和服务项目,并且与邻近的附属区建立合作关系,以满足游客娱乐活动的需求。
此外,许多户外教育学校和生态旅游经营机构也将目光瞄向资源丰富的国家公园,成为推动公园生态休闲旅游与体育活动开展的重要动力。
二、公园体育设施开发的适度性
国外国家公园大多规定娱乐及体育设施应融入公园环境。例如,公园一般不建设全套的游乐设施, 但允许建立规模适度的儿童游乐场、团体野外露营的户外运动场地,公园一般对露营地场所的数量有所限制,公园设施建设应尽可能考虑残疾人的无障碍设计等。通常情况下,国家公园允许设置的体育娱乐活动设施包括船只、野营场所、自行车、马匹、潜水器械、滑雪器械、攀岩设备、游泳设施、越野汽车、滑翔伞等, 这些娱乐设施必须符合公园的规定,并经过评估和许可后才能投入建设。
三、公园管理体制的法制化
国外国家公园对体育休闲娱乐活动设有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规范体育旅游的发展。例如,自1872年起,美国国会通过了《黄石公园法案》, 《国家公园事业许可经营租约决议法案》、《国家公园及娱乐法》和《国家公园系列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得公园的发展目标与规划、土地保护、讲解与教育、公园设施、项目经营及资源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国家公园旅游业的有序发展。
四、运作机制的公益性与市场性
在联邦制国家,国家公园的主要资金大多来源于联邦政府的财政拨款。公园管理部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而是从事基本的公益性服务。但为了提高公园资源的利用率和游客的享受感,公园采用了差异化服务方式。体育休闲娱乐活动服务与商业性游客服务等是采取特许经营和商业用途授权方式进行,通过授权一些商业实体在公园适宜的区域开展相应的娱乐体育活动,满足游客的休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