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前1046-前771年)。灭商的周王,实行封邦建国的分封制。罗庄区境分属鲁国和郯国卿大夫的"采邑"。启阳邑、祝丘邑、中丘邑都是分封"采邑"的地名。春秋时期(前770-前476年)。沿袭西周分封制,这一区域仍为鲁国(郯国已成为鲁国的附庸国)卿大夫的"采邑"。中叶以后,鲁国被"三桓"专权,公室的土地和人民被瓜分,这一区域被鲁国季孙氏割据。战国(公元前475-前221年)时期。推行以郡县为基础的君主集权制和分封食邑制。初期,鲁国推行哀公季康子"用田赋"政策,秦商鞅变法后,效仿秦国的君主集权制,在这一地区设置开阳县。罗庄区境属鲁国开阳县。楚灭越灭鲁后,江北广大地区成为楚国的领地,并在长城(今苍山县长城镇)置襄贲县。罗庄区境分属楚国开阳县和襄贲县。
秦朝(公元前221-前207年)时期。秦统一中国后,全国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在这一地区置郯郡及属下启阳县。罗庄区境属郯郡启阳县。
西汉(公元前206-公元8年)时期。实行郡、国并行制,其下设县。汉高帝改郯郡为东海郡,辖郯、兰陵、襄贲、启阳等38个县。罗庄区境分属东海郡襄贲县和启阳县。汉景帝时,为避景帝刘启讳,改复开阳县。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徐州刺史部(此时的州刺史部属于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划),并在开阳县城北诸葛城析置临沂县,罗庄区境分属徐州刺史部东海郡襄贲县和开阳县。
东汉(公元25-220年)时期。初沿袭西汉郡县制。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改琅琊郡为琅琊国(建都于莒)。建初五年(公元80年)迁都于开阳城。区境分属徐州刺史部琅琊国开阳县和东海郡郯县。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改徐州刺史部为徐州(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形成州、郡(国)、县三级制。区境分属徐州琅琊国开阳县和东海郡襄贲县。
三国(公元220-265年)时期。区境属曹魏政权辖地,区划基本沿袭汉制,只是将郡改为国,实行国、县两级制。魏黄初年间(公元220-226年)改东海郡为东海国。区境分属琅琊国开阳县和东海国襄贲县。
西晋(公元265-316年)时期。短暂的统一中国,又恢复分封制。晋初复改东海国为东海郡,晋惠帝时又改东海郡为东海国,但区划从属似沿用三国旧制。区境分属琅琊国开阳县和东海国郯县。
东晋、十六国(公元317-420年)时期。东晋初期沿用西晋旧制,但"五胡十六国"分裂割据后,罗庄区境曾先后属东晋、后燕、南燕和北魏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