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大特产
(一)瓜州蜜瓜

瓜州蜜瓜,甘肃省瓜州县特产。瓜州县种植蜜瓜历史比较悠久,特别是该县瓜州乡所产白兰瓜、黄河蜜等蜜瓜品种是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走俏市场。瓜州蜜瓜有4个系列30多个品种,质脆汁多,香甜可口,清爽宜人,含糖量达14%一19%,是消暑止渴的佳品。有诗赞曰:'冰泉浸绿玉,霸刀破黄金;凉冷消晚暑,清甘洗渴心'。2011年,列为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庆阳苹果

庆阳苹果,甘肃省庆阳市特产,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该市地处陇东黄土高原沟壑区,土层深厚,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非常适宜于苹果等果树生产,果树栽植历史悠久。所产红富士、新红星、秦冠等苹果,个大、色艳、质脆、味香甜,远销国内各大中城市及东南亚、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深受消费者青睐,多次参加国家、省部、地市果品鉴评会,并获奖。
(三)苦水玫瑰

盛产于甘肃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的玫瑰,是兰州市市花,历经200多年的栽培,形成了闻名遐迩的'苦水玫瑰'品牌,其特点是花繁汁多、清香纯正,苦水镇也因此享有'中国玫瑰第一乡'的美誉。其花朵主要用于食品及提炼香精玫瑰油,玫瑰油要比等重量黄金价值高,主要应用于化妆品、食品、精细化工等工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苦水玫瑰的深层次开发,苦水玫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日渐凸显,产品附加值越来越高,用途越来越广泛,现已成为集观赏、油用、食用、药用、酿酒及香料等多种用途于一身的特色经济品种。
(四)秦安苹果

秦安苹果,甘肃省秦安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秦安苹果果实外形端正高桩,整齐均匀。果面细腻,着色面积60%以上,光洁度高,果点小。果皮薄,果肉黄白色,肉质细脆,汁液多,果核小。2018年3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秦安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五)武都花椒

武都花椒,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武都区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是中国花椒最佳适生区之一,花椒种植面积达到百万亩 。武都栽植花椒历史悠久,适生范围广,全区36个乡镇中有34个乡镇适宜发展花椒。盛产的'大红袍'花椒以其色红油重、粒大饱满、香味浓郁、麻味醇厚、药效成份多、精油含量高等优良品质著称。2012年03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武都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六)岷县当归

岷县当归,甘肃省岷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云:“古人娶妻为嗣续也,当归调血,为女人要药,有思夫之意,故有当归”之名。 岷县素有“千年药乡”和“中国当归之乡”之称,是全国有名的道地中药材主产区,境内盛产当归、黄芪、红芪、党参、丹参等名贵中药材238种。岷县当归又称“岷归”,远销东南亚、港澳台及欧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500多年的种植历史和1700多年的药用历史。素有“中华当归甲天下、岷县当归甲中华”和“妇科圣药”之美誉。 2002年12月30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岷县当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七)定西马铃薯

定西马铃薯,甘肃省定西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定西种植马铃薯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定西马铃薯是多年生草本,但作一年生或一年两季栽培。地下块茎呈圆、卵、椭圆等形,有芽眼,皮红、黄、白或紫色。地上茎呈棱形,有毛,奇数羽状复叶。聚伞花序顶生,花白、红或紫色;浆果球形,绿或紫褐色;种子肾形,黄色。2017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定西马铃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9年11月,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八)陇西白条党参

陇西白条党参,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陇西白条党参在陇西县已有千年种植历史,党参根条通直,色泽光白,容汁饱满,质量上乘。2003年,“陇西白条党参”获得了国家质监总局的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得到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8年,“陇西白条党参”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 2016年12月20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陇西白条党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九)陇西黄芪

陇西黄芪,甘肃省陇西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陇西盛产100多种中药材,素有'千年药乡'之称,所产党参、黄芪、柴胡、板蓝根等药材质优量大,深受国内外客商青睐,享有'西北药都'、'中国黄芪之乡'等盛誉。黄芪是甘肃陇西县著名特产之一,其生长气候高寒阴湿,土地肥沃疏松,具有黄芪生长独特优越的地理条件。黄芪由陇西栽培的历史悠久,独享其名。其性微温,味甘,属无污染产品。
(十)玛曲牦牛

玛曲牦牛,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玛曲牦牛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驯养,能适应青藏高原高寒牧区严酷自然生态环境的特有畜种之一,其抗病力强,体质结实,结构紧凑,毛色以黑色为主,多数有角,肉乳兼用,以肉为主。玛曲牦牛肉膻味小,香味浓,高蛋白,低脂肪,富含多种矿物质和营养成分。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玛曲牦牛”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