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们熟悉建筑施工技术要领,具备一定的村镇建设基本知识,提高学员们务工常识、基本维权意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使建筑工匠成为乡村风貌改造的技术员,规范和促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塑造我县农村特色建筑新风貌。
二、培训计划
计划培训人数:353人(乡110人,镇243人)
1.第一期:高田镇、丰山乡、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共206人。
2.第二期:屏山镇、 珠坑乡、龙岗乡、大由乡、横江镇、赣江源镇共147人。
三、培训范围及内容
1.农村有意从事村镇房屋建设的人员。
2.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以基础建筑技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为重点,并结合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操作知识等科目培训。
四、培训对象应具备条件
1.18-55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上的可适当放宽);
3.参与过2层及2层以下房屋的建设,能独立承担一项以上技术工种的施工;
4.具有一定施工经验,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5.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1.第一期2022年9月24-25日,县委党校
2.第二期2022年 10月8-9日,县委党校
六、培训方式及发证
具体报名工作由乡镇和村委会发动组织,并将培训名单和相关报名资料及时上报住建局。村建办采取集中培训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并运用,要加强对学员的考核,确保学员能学以致用,参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及格后,方可取得农村个体建筑工匠资格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是农村个体工匠培训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乡镇完成辖区内的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摸底调查,建立花名册,组织对象按时参加培训。住建局负责明确年度培训任务、制定培训方案,联系培训场地和聘请老师以及组织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2.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要认识到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
3.加大检查力度,禁止无资质队伍承揽农村房屋建筑工程,禁止无证个体工匠从事农村建筑施工活动,禁止承包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
4.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