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00- 2013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A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报监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的检验批部位应根据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对应的部位填写。
参照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如下: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GB50202-2018)
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和边坡等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
支边坡工程:10.1.1锚杆(索)、挡土墙等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支护类型、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若干检验批。
二、地下防水工程(850208 2011)
3.0. 13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 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阶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三、砌体结构工程(GB50203-2011)
3.0. 20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四、混凝土结构工程(GB50204-2015)
3.0.1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五、钢结构工程(GB50205 -2020)
4.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原则上宜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5. 1.2钢结构焊接工程的检验批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6.1.2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