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国家税务来查帐后,要我们提供购销合同是供、求都要吗?谢?

   发布日期:2024-03-27 23:21:59    
是的。1、货物购入及商品销售的真实性;2、了解经营模式以及供产销的流程;3、往来账务了解企业是否有无收入不计而挂在其他往来中4、主要品种毛利率看收入与成本的配比是否合

是的。

1、货物购入及商品销售的真实性;

2、了解经营模式以及供产销的流程;

3、往来账务了解企业是否有无收入不计而挂在其他往来中4、主要品种毛利率看收入与成本的配比是否合理,有些毛利很少或亏损的重点要核查。提供的购销合同包括采购和销售合同,合同必须有签订双方的签章。合同是用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有效性。没有合同的话是不行的,税务局会进行处罚的。如果账面库存太多,实际库存小,税务机关会认定单位走虚帐,偷漏税。税务检查的范围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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