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我们生存的根基,农村耕地存在被占用、更改性质、抛荒等情况,近年来,为保护耕地,国家出台了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金华市于3月16日公布了《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一般青苗按5000元/亩补偿。
苗木、花卉、林果等属于特殊青苗,搬迁补偿费每亩不超过35000元,补偿标准需结合当地的市场评估价,若是超出最高补偿标准,需要及时上报。
根据政策规定,观赏类苗木根据苗子大小进行补偿,每株补偿费8元至1904元不等;果苗补偿每株7元至170元不等,主要依据品种和苗木生长年限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