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树种要按植物学上确定的种、亚种或变种名称标注;
2. 品种标注属于授权品种或认定通过的林木品种或良种名称,如果苗子属于良种的应该标注审(认)定编号。
3. 苗木种类要标上是播种苗、移植苗、扦插苗、嫁接苗或是其他苗;
苗木等级要根据GB600或LY/T1000或者是地方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的要求进行标注,未能划分的等级可不予标注或标注为合格。
4. 苗木司实际生长年龄要按照1 -0 、 1(1)-0这样的方式标注;
此外苗木的生产日期、数量、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苗批号、植物检疫证书编号、销售者名称、地址、等等都要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