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桂圆干免征增值税政策?
收购桂圆干,经过简易的人工拣选后销售,因为桂圆不是自己种植的,属于货物的流通环节,应征增值税。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种植的农产品才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是哪些?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但是。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为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文化演出、文化比赛、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
但是,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媒体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或教育医疗服务,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因此,纳税人在涉外业务中,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属于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但在境内通过互联网、有线电视、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等无线、有线装置或者媒体,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不属于在境外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不能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如何才能享受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免征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免征增值税税额:就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税额。下列项目可以免征增值税:
1、种子、种苗、农用塑料薄膜、有机肥产品和规定的农业机械、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3、企业为生产中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和备件。
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5、企业为引进中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
6、避孕药品和用具。
7、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8、国家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主要指省、部级单位所属的专门科研机构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
9、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
10、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赠送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中国境内采购的货物。
11、中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无偿向受赠人捐赠进口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
12、中国境外的捐赠人按照规定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
13、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14、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和水库移民口粮,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
16、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
17、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和矫形器。
18、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9、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包括纳税人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和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包括烧结普通砖以外的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棉和岩棉)。
20、规定的污水处理劳务。
21、血站供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2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
2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国家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除外。
24、边境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规定范围以内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养殖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注释: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实际经验业务需要,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免征契税减免政策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增值税免税政策最新规定?
最新规定: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3、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司生产精料补充料,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精料补充料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伺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配合伺料”范畴,可按照《通知》及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伺料和词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词料。需要注意的是,《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该公告规定执行。
最新光伏并网政策文件?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0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