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之所以推行一户一宅,主要基于4点:
①农村宅基地资源由集体无偿分配,用来保障农户基本住房需求的。而城镇建设用地则需要缴纳高昂的土地出让费,且这笔费用无形之中已经“强加”到购房者的身上;
②人地矛盾一直是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现阶段宅基地资源紧缺的现状难以改变,如若不限制宅基地的数量及使用面积,则会造成更多的集体土地资源浪费;
③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一户一宅公平公正,且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绝不允许“一户多宅”,否则,最大限度的保障土地使用分配权的公平与公正也便成了一句空话;
④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基本原则,有利于乡村的整体规划,同时也是乡村建设秩序的重要保证!如果允许“一户多宅”,则不仅加剧空心化,还会影响规划,破坏人居环境!
而且,一户一宅的最根本出发点其实就是为了保护农民最基础的宅基地权益,如若允许一户多宅,则公平合理的准则便不复存在,届时更多的宅基地资源恐掌握在少部分有权有势的人的手里!恰恰在此背景下,“一户一宅”得到了广泛宣传,且严格执行!
那么,“一户一宅”真的只有利而没有弊吗?对于“一户一宅”,有没有其它的看法或建议呢?事实上,不少农民对于“一户一宅”其实是挺不认可的,包括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内,针对农村“一户一宅”也提出了自身的意见,归结起来主要有3点:
第①点:城里人一户享多宅,农民却只能“一户一宅”
蔡继明指出,许多拥有两套房、三套房以及多套房子的城市居民没有违法,而农民只要“一户多宅”就违规,这是不是挺不公平的?况且,城镇的商品房有哪一栋不是建在以前农村的土地上?既然城乡居民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怎么就不允许农村居民享有二套住宅呢?所以,农村也应该放开“一户多宅”,多套宅基地的价格也应该结合市场实际需要而定。
第②点:城里人卖房能从中受益,农房却禁止入市交易
城市居民卖房能从中受益城市且有权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和受益,法律赋予城市居民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而反观农村居民,却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房被禁止入市交易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简单来讲,涉及到征收拆迁补偿,农民只是享有房屋的补偿,而宅基地的补偿却全部归属集体,农民1分钱也享受不到!蔡继明指出,如果宅基地的受益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则这一矛盾恐会越来越突出!
第③点:宅基地流转不放开,农村产权就不值钱
据悉,我国有3000多万亩闲置宅基地,这个数字超过了全国所有城市住宅占地面积的总和!但目前国家的政策只局限于宅基地在集体内部流转,城里人购置宅基地的行为涉嫌违法!在这种背景下,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如何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呢?蔡继明认为,只有放开宅基地流转,允许宅基地进入交易市场,宅基地资源才能尽快被盘活,否则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产权就很难变现,不能变现也就不值钱!宅基地升值也就徒有口号,而没有实质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并不能完全否定蔡继明指出的这3点,就目前来看,这些的确是农村宅基地所面临的基本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