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北三苗的“北”字可作“甄别”解,又作“背,留善恶去。”讲舜命官员对三苗进行考绩,针对其君臣表现实行所谓“五流三居”的分散瓦解政策。
“夏人驱赶我们上高岭,没有田地我们自己砍,没有田地我们自己挖。”流放到三危的三苗之民,经过一段时间的辛勤的生产,开荒拓地,获得了休养生息,恢复了生机。同时,又得到了一些部落的加盟,人品增多,又渐而强大起来。此时,舜在除流“四凶”后,为了缓合内部矛盾的激化,曾“休德三年”,或许用了更长时间整顿、巩固和清理内部关系,不再轻言用兵。禹请舜对三苗用兵,遭到舜的拒绝。
《帝五世系》:“有苗氏负固不服,舜乃修文教三年,执于戚而午之,有苗请服”。
《吕氏春秋·上德》:“三苗不服,禹请攻之”,是以强大的武力作后盾,“三苗乃服。”
《荀子·赋篇》:“干戈”不用三苗服。”
古史大言舜之德政,基实,“执干戚而午之”,是以强大的武力作后盾,“三苗乃服。”夏与三苗相处的时间极长,或友好利用一面,或武力征服一面。或利用、或消灭、原无一定。
和平相持的时间不会太长。当舜将目光从甘、陕、谓河流域转向黄河中下游平原,面对东夷的挑战,他决心清除后患,“执干戚而午之”,“分北三苗”,用政治手段解决三苗问题。可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五流三居”。针对三苗氏族部落极多,支系纷杂,分布有远有近,有亲有疏的状况,史前文明的政治手段来处置苗民的方法拟已不少:有“窜”,有“施象刑“有”“宅”或安插;有“丕叙”,大张齐鼓的声讨,或使之就范······内部的分化瓦解,“不令相从,善恶明”,进一步削弱了三苗的力量。
《正义》曰:“前流四凶时,三苗之君窜之西裔更绍其嗣,不灭其国,舜即政之后,三苗不复从化,是暗当黜之,其君臣有善有恶,舜复分北流其三苗。北,背也。善留恶去,使分背也。”又云:“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或夺其官司爵,或徙之远方。升其明者,或益其土地,或进其爵位也。”
被“五流者”为“暗”:愚昧、糊涂、凶顽、复不从化。于是,三苗之中的大部分氏族部落又面临舜的军事挤压被迫离开三危,向东南,渡西汉水,翻过三危以南,西秦岭终年积雪的叠山以东的徽(县)、成(县)盆地,再渡过嘉陵江上游而进入汉水流域。
而那些未随大部迁徙的“三居”者,则与当地羌人融合,演化成了中国古代的“ 羌 ”。古克称:“西羌之本,出自三苗”,那断然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