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好,因腐烂或其它腐败而使其不适于食用的产品除外,
2、几乎无虫,
3、几乎无虫害,
4、干净,特指无任何可见外来杂物,
5、结实,
6、无霜害和目灼,
7、无外部可见发芽,
8、无非正常外部潮湿,
9、无任何异味(味道),
大蒜的生长情况和包装应使其能够:
1、经过运输和必要的处理,
2、到达目的地后仍保持良好的质量。
(二)分级
大蒜质量级别分为三级,分述如下:
1、特级
本级大蒜应有最高质量,其必须具有品种的和/或商品类型的特征。
本级大蒜必须:
(1)完整
(2)规则形状
(3)较干净。
无缺陷。若不影响产品的常规外观、质量、包装中质量的保持和展示,则允许有轻微表面斑点。蒜瓣紧实。 干大蒜的根茎应整齐地切除。
2、Ⅰ级
本级大蒜应有好质量、有其品种和/或商品类型的特征。
本级大蒜必须:
(1)完整,
(2)较规则的形状,
若不影响产品的常规外观、质量、包装中质量的保持和展示,则允许有以下轻微缺陷:
(1)表皮轻微撕裂,蒜瓣紧实。
3、Ⅱ级
本级大蒜质量不完全满足较高级别的要求,但须符合上述条目的最低要求。
只要保持有关质量、包装中质量维持与展示的基本特征,则允许以下缺陷:
(1)外皮撕裂,或部分失去,
(2)愈合伤口,
(3)轻微压伤,
(4)不规则形状,
(5)至多有三个蒜瓣的脱落。
三、关于大小的规定
大小由最大直径处直径决定:
1、特级大蒜直径最小为45mm,Ⅰ级和Ⅱ级大蒜直径最小为30mm。
2、同一包装箱中大蒜直径相差最大不超过:
(1)15mm,最小大蒜直径低于40mm时。
(2)20mm,最小大蒜直径等于或高于40mm时。
四、关于容许量的规定
在每一包装箱中或一个批量中,因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其级别的要求,则规定了有关质量与大小方面不合格产品数量的容许量。
(一)质量容许量
1.特级
5%的大蒜(计重时)可以不满足本级的要求,但需符合Ⅰ级要求,或者,作为例外,符合其容许量内的要求。
2.Ⅰ级
10%的大蒜(计重时)可以不满足本级要求,但需符合Ⅱ级要求,或者,作为例外,符合其容许量内的要求。此容许量中,允许10%的大蒜(计重的)有可见的发芽。
3.Ⅱ级
10%的大蒜(计重时)不满足本级的要求,也不满足其最低要求,因受腐烂或、霜害、晒斑或任何其它腐败而使其不适于食用的产品除外。
另外,在本级容许量中,最多允许5%的大蒜(计重时)可以发芽。
(二)大小容许量
对所有级别:不超过10%的大蒜(计重的)可以不符合大小的要求,但其大小不能低于或高于规定太多。此容许量中,允许不超过3%的大蒜其直径低于规定的最小值,但其直径不得低于25mm。
五、有关装箱的规定
(一)同一性
每一包装箱或货舱(大批量时)中的所装之物应是一致的,其大蒜应有相同的来源、品种或商品类型、质量和大小。
(二)包装
大蒜包装须保证大蒜受到完好保护。成串干大蒜除外,因其能在货舱中运输。
包装内部使用的物品应是新的、干净的,并且不会对产品产生外部或内部的损害。允许使用与贸易说明有关的物品,如纸和标记。但印刷品或标签使用时应用无毒墨水或无毒胶水。
包装中,或货舱中的批量大蒜中,应无任何外来杂物。